专业号

执行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相关技术规程。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、方案并监督实施,编制下达全县森林采伐限额。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。组织、指导监督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。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、凭证运输。依法指导林权纠纷调处。负责指导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、防治和检疫工作。

落实国土绿化、应对气候和荒漠化治理等重大方针政策,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,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、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。指导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。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方案并指导实施,指导现代林业园区、特色经济林、林下经济、花卉林木基地建设及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,指导林业生态旅游、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发展。组织林木种子、草种种质资源普查。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。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、县退耕还林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
承担全县森林资源。承担全县湿地、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遗产、地质公园的管理职责。提出新建、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。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。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,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。审核并上报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、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,监管地质自然保护区的开发。

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
京ICP备09013815号
基于E-file技术构建